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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山区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8-05 12-06来源:政府办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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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千政办发〔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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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山区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千山区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区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之年,做好今年防汛工作意义重大,它关系全局,影响全局。当前我区经济正处于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经济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决不能因为防汛工作不力导致重大灾害,给经济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给党和政府增添责任压力。

    一、今年防汛抗旱形势分析

    (一)气象形势分析

    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汛期南北方均有多雨区,主要多雨区位于北方。其中,辽宁西部、南部降雨偏多2-5成,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辽河将发生较大洪水,登陆台风也较常年偏多。所以今年的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事件,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要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心理,切实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防汛形势分析

    从气象预测、地理条件和水利工程现状上分析,今年我区可能存在短历时集中降雨过程,极易产生洪涝灾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区管辖的杨柳河、唐家房河、三通河、后五道河和大孤山河的部分河段普遍存在防洪标准偏低,河道泄洪能力不足的问题,尤其是部分河段上的漫水桥、违建桥成为险工重点。

    二是辖区内管辖的太平沟、浦峪沟、下石桥三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后均未经历大洪水考验,防汛度汛压力较大;另外,管饭寺报废水库以及杨罗水库降为塘坝后未经历洪水考验,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三是由于金和、后英尾矿库,连续多年没有经历暴雨等洪涝灾害危胁,更是今年防汛工作的重点。

    四是极端天气频繁发生,旱涝急转现象趋于常态,将会给我区经济和百姓生命财产带来较大损失。近年来,全区范围内总体降雨量偏少,所以我们应该吸取“久旱之后必有大涝”的经验教训,警惕洪涝灾害周期性缩短的现实,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三)抗旱形势分析

    根据今年气象形势预测,辽宁地区降雨总体呈现“南北多、中间少”的分布,我区可能出现阶段性旱情。

    一是我区大部分耕地、果树和菜田基本分布于低山丘陵地带,由于土壤保墒能力不足,易导致旱灾发生。

    二是区域内缺少大、中型抗旱工程设施,部分节水滴灌工程及小型抗旱工程由于疏于日常管护,效益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是人工增雨设施受天气、空域、区域作业范围等条件限制,导致增雨作用发挥不及时。

    综上所述,今年我区防汛抗旱形势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各镇(街)及区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大防汛抗旱工作力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断增强防汛抗旱意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思想。足额储备各种防汛物资,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全面提高我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今年我区防汛抗旱工作要以省、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要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紧紧抓住区域内河道堤防、水库、尾矿库、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要点位,努力做到标准内洪水不垮坝、不决堤;标准降雨内企业不停产,交通、通讯、供水、供气、供电不中断;发生山洪泥石流时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确保防汛、排涝和抗旱工作安全。

    (二)具体目标及责任划分

    1、防汛工作

    (1)确保水库、尾矿库及塘坝安全

    严格按照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安全运行,遇超标准洪水要确保大坝安全。东鞍山街道、唐家房镇要严格执行水库控制运用计划中提出的汛期限制水位,下石桥水库116 m、浦峪沟水库16.8m、太平沟水库194.3m。要严格按照相关防汛预案做好水库防汛度汛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塘坝按低于大坝坝顶高程3m作为主汛期限制水位。

    尾矿库(坝)安全度汛是我区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镇(街)政府要强化对尾矿库(坝)的监管,要认真落实好尾矿库(坝)及企业生产用蓄水池的防汛安全责任制,要制定尾矿库(坝)及企业生产用蓄水池的度汛方案和下游群众逃险方案。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躲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确保农村校舍和居民险房安全

    要特别加强学校校舍及村民危房、险房的汛期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区教育局和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除险躲险措施,认真编制《逃险躲险预案》,提前准备逃避险场所,其中安全校舍可作为逃避险场所。在加强检查和维修的同时,汛期要加强巡查值守,必要时能够及时搞好人员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同时,各镇(街)要对有转移和躲险困难的老弱病残困难户做出避险预案安排。

    (3)确保河道堤防安全

    杨柳河、唐家房河有堤段河道要确保十年一遇洪峰流量安全下泄,保证堤防安全。三通河和后五道河、大孤山河的无堤段河道,要做到河道不受阻,确保河道通畅。同时,各镇(街)特别要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鱼塘、水坑、低洼地、漫水桥等,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4)确保山洪泥石流险区人员生命安全

    我区东部山区已被列为辽宁省山洪灾害易发区,例如唐家房镇的摩云山村和太平沟村,大屯镇的英不落村和东房身村;东鞍山街道的对桩石村和下石桥村是重点防御点位。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山洪灾害防治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加强与气象、水文、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对山洪、泥石流的预测、预防和预警。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躲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各镇(街)要完善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镇级预案要上报区防汛办备案,村级预案要上报到镇政府备案。

    (5)确保城区、居民区安全

    要加大对境内社区、矿山自管房区、区住建局自管房区以及城市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与疏通,确保发生汛险情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各种设施的安全。

    东鞍山街道、汤岗子街道要重点做好预防城区内涝工作。重点部位是各镇(街)辖区内的桥梁涵洞、漫水桥等,必要时要派专人值守,立警示牌或封路,确保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

    2、排涝工作

    全区低洼地要保证三日降雨200mm之内不成灾。遇超标准降雨也要抓紧抢排积水,尽力减轻灾害损失。辖区内排水干支沟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清淤、疏通工作,确保正常、顺利排除田间积水。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涝灾,各镇(街)要备足排水机泵等相应的排涝机具及大型挖、推、运等机械,为排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全区排涝顺畅。

    3、抗旱工作

    要加强用水管理,搞好科学调度,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重点确保人畜饮水,优先保证菜田、果树等高效经济作物的用水,尽量减少旱田损失,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要加强对我区现有的饮、灌水利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的建设、维护与调试,搞好管道、渠道的清理和防渗处理,确保饮水和灌溉工程发挥最大效益。要搞好抗旱机具、设施、供水管网的准备和管理,确保抗旱机具设备准备到位并能够届时正常运转。

    (三)列入今年河道险工险段工程的情况简述

    2021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了河道防洪重点掌控部位共有9处,主要包括1处堤防、1座漫水桥、2座翻板闸、2个塘坝、3座水库(详见附件2)。

    今年区防指确定的重点防守堤防工程,要求各镇(街)务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扎实落实各项责任制。同时区级各包镇(街)领导及防指务必全力督查,确保安全度汛。

    (四)保障措施

    1、防汛抗旱工作任务、责任制落实到位。

    按照《防洪法》和省、市有关防汛抗旱责任制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类防汛抗旱包保责任制。我区防汛抗旱工作由区、镇(街)两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防汛第一责任主体,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今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仍然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下设水情工程组、抢险救护组、车辆运输组、安全监管组、治安保卫等6个应急小组。各组的任务和分工如下:

    (1)水情工程组:负责雨情、水情通报;负责防洪除涝工程的检查并指导相关单位建设维护,提供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2)抢险救护组:由防洪抢险队伍和救护人员组成,负责排除险情和救护伤员。(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武装部、区卫健局)

    (3)车辆运输组:负责调动、安排汛期值班和抢险物资、人员运输所需的车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交通局)

    (4)安全监管组:负责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测、预防、预警、调查和防治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汛期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矿山、尾矿库(坝)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对尾矿库(坝)、企业生产用蓄水池的各项安全度汛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

    (5)治安保卫组:负责汛期和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单位:公安千山分局)

    (6)城防安全组:关于城区、居民区汛前检查排查、预案制定、维护管护及除险抢险等各项防汛工作,由区城区防汛指挥部承担。(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交警大队等其它部门分工及职责详见《千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1)积极储备防汛抗旱物资。防汛抗旱物资的准备,应遵照国家、集体、个人一齐储备的原则,确保物资储备到位。东鞍山街道、唐家房镇、汤岗子街道以及大屯镇要各自储备草袋子(或编织袋)1万条以上,储备木杆500根以上;甘泉镇储备草袋子(或编织袋)0.5万条以上,储备木杆300根以上。

    除此之外,各镇(街)要适时准备挖掘机2台、推土机2台、10台以上排水机泵,并适当储备一定数量的土、砂、块石、水泥、绳索及照明设备等,以备急需。

    (2)加强抢险队伍建设。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区本级由区武装部组织了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抢险队伍120人;各镇(街)也要根据防汛抗旱任务需要,及早组建抢险队伍,加强汛前演练,不断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3)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加快完善《千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千山区2021年防御洪水方案》、《千山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千山区暴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同时,各防指成员单位、各镇(街)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本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力争做到防御覆盖到位。

    (4)全力处理辖区内重点险工险段。各镇(街)要在区防指列为今年河道重点险工险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狠抓末端工作落实。对破堤道口要于6月底以前封堵完毕,对漫水桥和经常通行难以一下子堵死的主要交通道口,由所在镇(街)村负责备足土料和草袋子,落实管护人,遇险情及时封堵;对辖区内的水库、尾矿库(坝)、塘坝和地质灾害点逐一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抓紧对排水渠道进行清淤清障,断面不够的干、支、斗沟或已经毁坏的农沟,要于主汛期前补挖完毕;对尚未配套的桥涵工程,要抓紧修建或完善,保障雨季排水畅通。

    (5)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在加强区水行政执法管理,清除非法行洪障碍物的同时,各镇(街)也要对所辖堤防、河道、水库等水利设施的破坏、侵占、乱植乱种等现象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度汛安全。

    (6)完善抗旱设施建设。区域内如发生旱情,首先要保障人畜饮水安全,充分发挥水库、塘坝以及引水上山工程的作用,科学调度水源,最大限度降低干旱造成的损失。

    3、监督措施、纪律保证到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严肃监督检查制度,对各镇(街)、各部门的防汛抗旱准备、值班值守等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各镇(街)及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鞍山市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并按防汛抗旱职责分工,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凡遇险情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凡因值班值宿漏岗误事者,都要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者责任。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不仅要追究行政责任,还要依法惩处。

    注: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

    “两个坚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

    “三个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