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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山区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5-28 10-47来源:政府办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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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千政办发〔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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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山区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驻区单位、区委区政府所属有关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千山区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区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鞍山市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体系,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着力推动我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加强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作,落实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管理职责,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全民分类意识,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分类准确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推进可回收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厨余垃圾分类与生态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与危险废物处理的衔接,建立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全域推进,分期达标。在先期开展试点小区、试点行政村和试点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四)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垃圾分类坚持“两条腿”走路,按照“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思路,首先对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总体分类,逐步对各类垃圾细化、分精、分准。

    (五)完善制度,协调推进。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相互协调、部门联动的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政府、企业、居民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协调推进。

    (六)科学统筹,系统管理。科学合理地选择分类范畴、品种、要求、方法、收支方式,区别差异,分类施策。建立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垃圾分类运行系统并进行系统化的管理。

    三、工作目标

    实现公共机构全覆盖;学校分类全覆盖;开展城乡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市场化运营体系工作,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以上。

    四、实施范围

    (一)公共机构。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机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相关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至少选择20 %且不少于 15 家的相关企业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条件的可以扩大试点范围。

    (三)居民小区。至少选择20%且不少于15 家的居民小区(含开放式住宅小区)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条件的应当设置分类环保屋,扩大试点范围。

    (四)行政村。结合沿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沿河行政村为重点,在行政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所有行政村要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五)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要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五、工作任务

    (一)确定分类标准

    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1.可回收物。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锯银电池、氧化采电池、 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厨余垃圾。指在普通存放条件下容易腐烂变质的废弃物。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4.其他垃圾。指除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总称。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陶瓷碎片和大骨棒等。

    (二)建立分类管理台账

    各单位负责建立辖区内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并对基本信息进行统计登记,基本信息包括现有收集设施数量及分布、现有收运模式,填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收运量等。

    (三)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投放设施可每栋楼设置 1 个。居民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其中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 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桶按标准设置并规范标识。每个区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集中存放点,暂存本辖区内收集到的有害垃圾,便于集中处置。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应明显、规范,颜色和图样符合国家标准,安放位置科学合理、数量充足、便于投放、便于分类收集作业。

    (四)规范垃圾分类投放

    构建科学的投放管理体系,指导城区居民和社会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其中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可实行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投放或上门方式收运),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公共机构强制分类。对不同类别的公共机构和经营机构生活垃圾,可在分成四类的基础上,增加细分类别,如政府部门和学校可单独回收纸张,体育场馆、电影院等可单独回收塑料瓶等。

    有害垃圾试点开展一物一策分类收集。鼓励居民主动将有害垃圾投放到专用收集桶,鼓励社区或物业小区通过有偿方式回收采灯管、录温度计等有害垃圾;鼓励企事业单位分类设置有害废物收集箱;鼓励家庭将有害垃圾拿到单位分类投放;鼓励中小学校设置废旧电池回收设施,鼓励中小学生将废旧电池归集到学校回收。

    (五)调整分类收运体系

    分类后的垃圾由相关单位按照以下方式收运:

    可回收物,组织具有可回收资质的企业定时回收。

    有害垃圾的分类投放、辖区内转运和辖区内集中暂存工作由各地区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收运,收运和处置系统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具体工作流程经环境保护部门确定后实施。

    厨余垃圾由各地区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收运,逐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

    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负责收运,按原作业模式运送生活垃圾中转站。

    各地区要根据试点区域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不断探索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垃圾收运新模式。

    (六)保障垃圾分类处置

    推进分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再生资源利用和可回收物协调处置利用,努力实现分类垃圾通过分类途径收运后实现分类处置。现阶段,分类垃圾暂按以下方式处置:

    有害垃圾委托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送往腾鳌生活垃圾焚烧场焚烧处理。

    (七)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地区垃圾分类

    位于建成区周边或经济水平较高村庄,推荐参考盘锦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即“农户源头分类+村保洁员上门 收集+保洁员二次分拣+企业专业化处理”模式,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距离建成区较远或经济欠发达村庄,推荐参考抚顺市新宾县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即“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可腐烂的堆肥;可燃的分解燃烧;可回收的留着卖钱;建筑垃圾填坑垫道;有毒有害的村里统一处理,减轻农村垃圾处置成本和体系建设压力。

    (八)建立垃圾分类统计制度

    推进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收运体系的衔接,组织社区、物业、环卫、回收单位等做好垃圾分类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各类垃圾的清运量、流向、流量; 各镇(街道)应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辖区内的废品回收企业将有关数据纳入可回收物的统计。从事垃圾分类的单位应认真准确填写、填报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信息,定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对分类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定期通报。

    (九)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专业培训,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通过印发垃圾分类手册、宣传图板,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专项培训,熟悉掌握垃圾分类投放原则、标准和程序, 提高专业素养和管理工作水平。

    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强化示范引领。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 “垃圾分类进校园”等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养成。

    (十)配实配强专兼职管理人员

    设立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人员的稳定性、专业性和实战能力。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4名,各镇(街道)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行政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 名,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人员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5 月1日至5月1 5 日 )

    1.调整组织机构。调整千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人员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以及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部署会。各镇(街道)以及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动员会,开展宣传引导,落实责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1年5月16日至10月31 日)

    根据制定的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开展人员培训。根据确定的试点范围,按照确定的考核标准逐步推进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1.广泛宣传。开展“七进”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部队、进家庭。

    2.开展培训。各镇(街道)以及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推进落实。各镇(街道)以及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逐步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4.督导检查。不定期组织全区及区域性督导检查,各实施部门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检查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对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推广成功试点建设经验,有序推进增点拓面,逐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鞍山市千山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期完成。

    (二)完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相关地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各级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运行予以支持。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三)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四)发挥示范效应。积极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示范引导作用,逐步引导垃圾分类工作走向规范性轨道;不断夯实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管理责任,要采取通报、处罚、追责等措施,倒逼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规范分类行为。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家庭、先进个人等创建活动,通过举荐、评比等方式对垃圾分类推广较好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家庭、个人予以表奖。

    (五)强化监督考核。构建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直专项督导组和镇(街道)专项督导组三级督导考核体系。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将镇(街道)、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工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全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专项督导考核、检查评比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识形势。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垃圾分类是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核心内涵。要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放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加以认识,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创新的举措、扎实的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深入开展、务求实效。

    (二)强化分工,狠抓落实。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的主导责任,建立分工合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统一的闭环责任链,系统化、联动化、协作化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垃圾分类例会和专报制度,完善考核体系,健全相关台账资料,将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由点到面,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实施一批、巩固一批、再实施一批的方法实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全面推广。要防止”一呼而上”和“半拉子工程”。要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广泛动员,夯实基础。要通过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类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宣传、引导、服务等措施,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示范引领和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建立互动互助、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垃圾分类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