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政府下发了《千山区碎石加工采砂洗砂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违规违法企业实施了整改关停,但仍有一些企业违法生产。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碎石加工行业专项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我区碎石加工、菱镁、洗沙、粉砂行业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为目标,以强化综合整治为手段,通过严格标准、统一规范、齐抓共管、依法严管等措施,对全区碎石加工、菱镁、洗沙、粉砂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推进千山区经济健康发展。
二、遵循原则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执法,坚持公平公正,统一标准,净化市场,取缔非法经营,倒逼市场整合和重组,鼓励合法合规、规模化生产,堵塞税收漏洞。
三、具体措施
1、规范管理。对相关审批手续齐备但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责令停产,6月30日前尚未完善的,政府予以关停;对相关审批手续不全,6月30日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验收后,方可生产。
2、强制拆除。对无任何审批手续,2018年区政府下令关停取缔的碎石加工、菱镁、洗沙、粉砂企业,由区政府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未拆除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拒不执行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组织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发改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营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自然资源一分局、各镇(街)为成员单位的千山区碎石加工、菱镁、洗沙、粉砂行业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同时要明确一名副职专职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组织机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查找问题,分阶段部署工作。
五、各部门职责
1、发改局:负责协调国网鞍山供电公司,对关停、取缔企业实施断电。
2、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对未达标企业吊销营业执照。
4、水利局:负责对河道及两侧占用河道范围的碎石加工、菱镁、洗沙、粉砂企业清理整顿。
5、公安分局:负责对违反环保法及治安条例,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调查。
6、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对政府决定拆除的违规违法碎石加工、菱镁、洗沙、粉砂企业依法拆除。
7、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非法碎石加工企业予以查封,扣留生产设备。
8、营商局:负责对手续齐全、审批合格的企业办理审批手续。
9、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负责对碎石加工、菱镁、洗沙、粉砂企业用地情况进行审核,对违法用地企业进行处理。
10、司法局:负责规范执法程序,对执法责任主体认定。
11、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碎石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对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的进行清理,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综合整治后辖区内碎石加工企业的监管。
六、时间安排
1、组织动员阶段(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
召开千山区碎石加工行业整治工作会议。各镇街、相关部门应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并于5月21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
2、问题排查阶段(5月24—26日)
各镇街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对本辖区内现有的碎石加工企业逐一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拿出处理意见。
3、问题处理阶段(6月1—10日)
(1)限期拆除阶段:(6月6—10日)
6月1—6日,对无任何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的碎石加工企业,由区政府执法部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配合部门:市场监督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6月7-10日,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逾期未拆除的实施强制拆除。牵头部门: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部门:各镇(街)。
(2)规范管理阶段:(6月13—6月30日)
对纳入规范管理的碎石加工企业逐一审核,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纳入规范管理的碎石加工企业安装远程监控,并与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联网。
4、验收阶段(7月3日—7月28日)
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规范管理的企业进行联合验收。对规范管理的企业未完成整改的不许生产,拒不执行的由政府予以关停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碎石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注重协调,强化督查。各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履职尽责,真抓实干。
3、强化参与,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注:碎石加工企业包括洗沙场、粉沙场、菱镁加工企业。
附件:千山区碎石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千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千山区碎石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刚 区政府 副区长
成 员:陈庆武 区发改局 局长
高振利 公安局千山分局 政委
王国昌 区司法局 局长
刘宏伟 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 局长
王晓飞 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 局长
李雨轩 区水利局 局长
孙 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长
曲海涛 区应急管理局 局长
郭淑萍 区营商局(行政审批局) 局长
刘士学 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主任
刘卓栋 东鞍山街道办事处 主任
宋印成 汤岗子街道办事处 主任
李红岩 唐家房镇 镇长
胡春锋 大屯镇 镇长
张瀚原 甘泉镇 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2313917、13804126044,传真:2312802,邮箱:qshbxz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