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非遗中心工作安排,区非遗中心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
经普查我区现有省级非遗项目2项,市级非遗项目7项,区级非遗项目4项,共13个非遗项目。非遗中心每年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大民俗节日,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展演、展示,增强群众对于非遗项目的了解,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共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加入到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行列。
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在非遗项目的分类保护、增强传承活力、非遗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和现状,采取抢救性保护、记忆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等方法;通过传承基地、展示平台、公益讲座、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进行常规性及不定期的非遗成果展示,并组建非遗保护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对存续状态较好,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非遗项目,在活态传承其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前提下,通过培育和开发市场,实施生产性保护,将非遗资源转化为文创旅游商品和文化服务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