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千山区深入推进镇、街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24 12-31来源:政府办作者:点击:


    ABUIABACGAAgtoeRvAUowOut8wEwugU4aw.jpg


     

    鞍千政办发〔2021〕4号



    ABUIABACGAAgrIiRvAUoluC8VjC6BTgK.jpg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千山区深入推进镇、街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各相关人民团体: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千山区深入推进镇、街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千山区深入推进镇、街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通过资源下沉,重心下移,权力下放的基本要求,在我区部分基础较好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驿站(以下简称驿站)。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利用各镇(街)、村(社区)现有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驿站建设。

      2、坚持需求牵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事项清单,丰富服务内容,将更多便民服务事项聚焦到基层。

      3、坚持改革创新。将“只提交一次材料”、“综合窗口”,“跨域通办”等改革与驿站建设相结合,实现线下代(帮)办等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政务服务”共同推进。

      4、坚持试点先行。以试点示范破解难题,总结做法,因地制宜,突破难点,分步推进,逐步完善,打造标准统一,智能便捷,服务高效的驿站“旗舰店”。

      二、工作目标

      在完善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规划驿站建设工作,逐步建成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可办的政务服务体系。

      2021年,千山区拟建成24个驿站。三月底前完成第一批4个试点驿站的巩固完善工作。六月底前完成全市第二批8个驿站建设。12月底前,完成全市第三批12个驿站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制定工作措施

      各镇(街)根据《辽宁省政务服务驿站建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省规范),明确驿站的规划管理、功能设置、服务事项、制度建设、网络支撑、人员管理等标准,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做到目标明确,路径清晰,责任到位,特色突出,确保驿站建设扎实有序。(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二)试点先行,完善第一批驿站标准化建设

      对照省规范,完善第一批试点驿站建设,实现政务外网铺设到位,办理事项清晰明确,服务窗口运行顺畅。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突出亮点,为第二批、第三批驿站建设打下基础。(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三)学习先进,开展驿站复制推广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全省政务服务驿站试点现场会,实地参观学习驿站建设经验做法,将可复制推广的建设成果,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照省《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清单》围绕办理成熟度、事项覆盖度、指南准确度,服务完备度、全面开展驿站推广建设。

      (四)严格标准,组织驿站申请授牌

      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本着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在一季度,二季度,四季度三个时间节点,组织各镇(街)、村(社区)驿站资格申报工作。经省营商局验收审核通过后,统一授牌,列入省政务服务驿站管理目录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完成时限:3月31日,6月30日,12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成立驿站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统筹规划,规范工作标准,搞好上下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驿站建设稳步推进。

      (二)强化监督考核

      驿站建设已经列为市政府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将把驿站建设工作纳入监督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每月填报驿站建设进展情况表,对照驿站建设管理规范,及时修正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实现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形成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全面归纳总结驿站建设的经验做法,特色服务和应用成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驿站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强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做好推广和引导,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附件:1、辽宁省政务服务驿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2. 千山区驿站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清单(试点)

      4、政务服务驿站资格申报表

      5、政务服务驿站进驻事项参照表

      6、各镇、街政务驿站建设数量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