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我局于2020年11月2日起进行第四批随机抽取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第一组:共检查5家企业,其中鞍山市供热有限公司解放东路热源厂煤场煤堆没有全部覆盖,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我局将会继续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到位,防止有扬尘产生。其它4家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组:共检查5家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组:共检查4家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第四组:共检查5家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第五组:共检查4家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23家企业,其中11家为一般排污单位,11家为重点排污单位,1家为特殊监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