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规定,经千山区司法局审查,现将我区清理确认的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