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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千扶贫办发〔2020〕6号 关于印发《千山区2020年国家扶贫日活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10-12 12-15来源: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各镇街、区扶贫帮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千山区2020年国家扶贫日活动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千山区扶贫帮困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2日   

     

    千山区2020年国家扶贫日活动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的第七

    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国家扶贫日(以下简称扶贫日)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脱贫攻坚重大决定性成就,分享交流扶贫创新成果,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发内生动力,汇聚正能量,为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主旋律,传播脱贫攻坚正能量,确保活动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协同联动。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区域性专项类活动,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推动,共同行动,宣传扶贫政策,推广先进典型,展示脱贫成就。

    (三)坚持广泛参与。强化宣传发动,动员本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内生动力,唤起创新活力,形成攻坚合力。

    (四)坚持创新务实。运用新媒介、开辟新思路,探索新

    的宣传动员路径,努力推进扶贫日活动的载体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

    (五)坚持节俭实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

    精神,做到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求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集中宣传报道。各镇街、区直相关部门要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和媒体,对扶贫日期间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重点宣传我区扶贫帮困中,工作优异的单位和社会组织,特别是贡献突出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脱贫致富带头人、热心扶贫的社会人士、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责任人等先进典型,激发调动各级组织推进扶贫帮困的热情和动力,组织引导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参与扶贫事业。通过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扬扶贫典型事迹、群发“扶贫日”短信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共同关注扶贫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联动宣传。各镇街要加强宣传策划,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扶贫日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扶贫日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标语、滚动字幕、制作墙报、竖广告牌、举办广场宣传、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组织义演、知识竞赛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

    (三)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区直各部门要带头深入所包扶镇街和村开展走访慰问,指导协调解决当地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驻村第一书记要履职尽责,坚守岗位,全程参与扶贫日宣传各项工作,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困难。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要到所帮扶村开展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扶贫日主题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联系的困难户家中帮扶走访。

    (四)开展专项扶贫活动。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职责,紧密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村级道路畅通、安全饮水、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法律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青春扶贫、助残扶弱、村企对接、巾帼帮扶、文化下乡、科技下乡、经济薄弱村信息化等工作,牵头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扶贫日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帮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区扶贫办负责协调联系调度相关工作。各镇街要进一步强化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切实承担起各自的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发动。各镇街、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动员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更为广泛直接参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唤起创新活力。

    (三)规范活动管理。要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镇街、区直相关部门要对扶贫日活动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收集、整理宣传活动工作成果,并于2020年10月18日前将活动内容报送区扶贫办。

    联 系 人:徐小卉  王 静

    联系电话:2599960

    传   真:0412-2311209

    电子邮箱:qsfp224@163.com

     

    附件:1、扶贫日活动备选宣传语

    2、2020年扶贫日宣传活动区直单位名单

     

    附件1:

    扶贫日活动备选宣传语

    1、精准识别贫困人口,脱贫攻坚致富幸福。

    2、创新扶贫思路,助推民生工程。

    3、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奋力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4、坚持精准施策,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5.脱贫攻坚,党心所向,民心所依。

    6.扶贫一程,助力一生。

    7.富强中国梦,扶贫要先行。

    8.扶贫济困,共筑和谐。

    9.用心扶贫,用行济困。

    10.凝聚全民正能量,打好脱贫攻坚战。

    11.扶贫济困你我他,践行友善靠大家。

    12.扶贫手拉手,大爱心连心。

    13.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精准到户引领脱贫。

    14. 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产业脱贫。

    15. 情系困难群体,奉献诚挚爱心。

    16. 瞄准扶贫对象,建成小康家庭。

    17. 弘扬中华美德,关爱贫困家庭。

    18. 扶贫大家帮,共同奔小康。

    19. 加大到村到户扶持力度,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

    20.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

     

    附件2:

    2020年扶贫日宣传活动区直单位名单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编委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营商局、区医保局、公安千山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