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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水利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0-07-21 09-49来源:作者:点击: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区主要河流流域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区河流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调解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科技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河流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全区防雹增雨工作。

    (十四)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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