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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 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0-07-14 04-13来源: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千山区扶贫帮困领导小组文件


    鞍千扶贫办发〔2020〕3号

    千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

    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


    各镇、街及区直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讲话精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央、省、市相关精神,结合千山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压实责任,充分准备。农村贫困人口必须如期全部脱贫,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各镇、街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切实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力亲为,深入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在制定好2020年工作计划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将2016年以来所承担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各级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区扶贫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认真排查,不错不漏。虽然我区目前没有符合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但相对贫困群体仍然存在。要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回头看”工作。要对低保户、特困户、大病人口进行不间断排查,坚决防止贫困边缘户滑落到贫困线以下。目前特别要高度关注大病低保户就医用药和独居特困户生活情况,确保不出现因疫情致贫或意外情况发生。

    三要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群体要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帮助他们发展家庭种植养殖,各成员单位要做到“能扶尽扶”对老弱病残类低保户进行低保兜底帮扶健康、教育、危房、低保等扶贫政策配套叠加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要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好现有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组合政策,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教育部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住建部门牵头进一步摸清农村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存量危房底数,分类解决并积极向省住建部门争取指标。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省水利专项资金,对农村老化的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及时跟踪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达标情况,确保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推进“两普两帮”,补齐短板加强村集体产业项目建设与管理,扩大村集体产业项目建设规模,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收益分配方案,增强村集体产业项目带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就业扶贫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资金为主体,拓展村内保洁员、网格员等劳动岗位,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就地就近就业。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帮助经济薄弱村利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本村实际的致富产业,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

    五是对口帮扶,巩固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继续关注支持岫岩黄花甸村、龙门村、和平村等对口帮扶的9个村,在确保9个村已经脱贫的基础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根据当地脱贫产业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相关企业和种植、养殖专家,为各村和当地农民提供种养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农民致富能力,支持各村扶贫产业发展,进一步巩固好脱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