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公共服务 >扶贫信息
    鞍千民发[2020]12号 转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5-25 11-24来源:民政局作者:点击:


    各镇、街道办事处:

    现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仔细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并依据区提标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二是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三是保质保量完成提标和核查工作。

    附件1:相关核算标准做为调标工作参考

     

    鞍山市千山区民政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