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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社局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政策
    时间:2019-09-25 01-55来源:人社局作者: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降至16%。

    降低社会保险费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是一件利企惠民的大事、要事、好事。千山区人社局为了将这个好消息及时告知企业和个人,通过企业微信群等方式发布通知,讲解政策,帮助企业答疑解惑。

    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为例模拟计算:费率调整前,如企业员工月缴费基数为3000元,单位每月需为职工缴纳600元养老保险费;费率调整后,同样是3000元的缴费基数,单位每月只需为职工缴纳480元养老保险费,相较于调整前减少了120元。降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后,预计每月,可为千山区企业减负约105万元。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