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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7-02 11-06来源:政府办作者: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精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进一步推广ETC安装使用,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根据省取消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坚持“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加快推广ETC安装使用,以提高高速公路收费通行效率。

    二、工作任务

    ETC安装使用,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ETC发行任务已分解到我区,我们必须要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紧抓好,加快ETC车载装置推广应用。要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营运车辆和社会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确保2019年底,全区汽车ETC安装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的目标。

    1、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负责)

    2、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区国资局负责,2019年7月底前完成)

    3、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区国资局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区

    交通运输局、区营商局,各镇政府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深入社区和村镇,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各镇政府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配合省交投集团、银行等单位,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4S店、加油站、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设立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各镇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营商局、公安千山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单位负责)

    7、拓展ETC卡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停车场等涉车场所拓展ETC应用。(区住建局牵头,各镇政府, 公安千山分局负责)

    8、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公安千山分局负责)

    9、将ETC车载装置的安装,作为城际客运车辆、长途货运车辆年度审验内容,检查督促落实。(区营商局负责)

    10、配合省交投集团,加快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与改革局负责,人民银行鞍山分行配合)

    11、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加强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源头治理,减少超载超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频次。(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千山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定期(每月)召开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落实工作部署,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专项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报送信息。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镇、各部门要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时推进各项工作。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职工个人车辆首先安装使用ETC。

    (三)全面加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区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工作,落实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路警联合执法力度,提升路面管控水平,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积极开展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各镇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千山分局负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

    作,每周三下班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ETC车载装置安装情况。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千山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千山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刚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恩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田 浩      区委办副主任

    潘德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煜      区政府办副主任

    屈丰海      公安千山分局副局长

    马连宇      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冠岚      区财政局副局长

    雷 远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佩武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习羽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家铭      区营商局副局长

    陈 思      东鞍山镇副镇长

    冯 毅      唐家房镇副镇长

    缑庆国      汤岗子镇副镇长

    贾玉龙      大屯镇副镇长

    刘奎生      甘泉镇副镇长

    倪 魁      大孤山镇副镇长

    孙大琳      区委党群事务中心副主任

    尹 旗      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的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控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支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负责依法依规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公安千山分局: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负责拥堵路段、时段车辆分流,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

    区住建局:配合省交投集团、银行等单位,依托城市停车

    场设立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监督推进我区安装ETC车载装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营运车辆ETC安装工作,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ETC服务功能拓展工作,配合做好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区财政局:动员推进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ETC安装使用工作。

    区营商局:负责在营运车辆年度审验过程中,检查督导车主安装ETC车载装置。

    区商务局:依托加油站设立安装网点,方便公众便捷免费安装。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党群事务中心、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动员推进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并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公共行政服务中心、4S店、加油站、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设立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

    金融系统:做好ETC发行工作。

    千山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

    主   任:王佩武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成   员:徐   庆、刘佩梁、隋   欣、刘   斌、单联伟

    任志丰、倪长宏、吕   鹏、左   巨、赵   嘉

    办公室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130093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