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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9-05-29 11-21来源:政府办作者: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鞍山市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千山区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排查专项行动,增强管理部门的行政和服务意识,液化气企业的责任意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千山区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局长李广跃;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詹克刚;应急管理局局长曲海涛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镇(街)、液化气企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办。

    二、排查对象及重点

    此次入户排查的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民用液化石油气用户(居民、餐饮服务业等)。排查重点如下:

    1.确认用户液化气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老化锈蚀的情况;

    2.是否有液化气泄漏的情况;

    3.燃气灶链接软管是否安装牢固,管材是否符合标准;

    4.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期进行质量检测。

    三、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辖区内民用液化气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及安全使用液化气知识宣传。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各镇(街)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的排查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组织村(社区)与液化气企业组建入户排查小组,明确责任,设立排查台账,如实记录排查内容,按时上报信息,现场督促整改。

    液化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挥技术优势,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村(社区)人员入户排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结合此次行动,建立完善台账体系,健全长效管理及服务机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生产服务业类企业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登记调查、排查工作。钢瓶及气体存在隐患鉴定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管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登记、调查排查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6日至6月30日。企业自查自改,各镇(街)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排查整改阶段。相关人员入户排查、整改。建立台账,上报数据,备案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安全无小事,燃气安全更是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以此次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完善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工作制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在排查整改阶段于每月25日前,将隐患排查台账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将统一汇总报到市住建局。

    联系人:潘志兵,联系电话:2312285,邮箱:605504935@qq.com。

    附件:千山区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千山区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广跃 区住建局局长

    曲海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詹克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卓栋   东鞍山镇镇长

    周奎宏   唐家房镇镇长

    王  震   汤岗子镇镇长

    梁乃丰   大屯镇镇长

    王春庆   甘泉镇镇长

    张瀚原   大孤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