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千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千山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鞍千政发〔 2018〕32 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文日期:2018-11-22
效力状态:有效
千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千山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推进督学责任建设,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下的学校督导管理体制,全面推动我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建设,根据辽宁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市)区推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把挂牌督导作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全面提升学校督导工作水平。督促和引导全区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创建意义
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监督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为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提供决策参考
三、创建目标
积极创新,不断完善督学责任制度,扎实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加强督学责任管理与考核,有效服务教育和学校中心工作,为我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到2019年,达到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标准并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四、创建程序
(一)健全管理制度。健全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区责任督学及其职责。完善责任督学选拔、聘任、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专兼职督学履职进行明确规定。对《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和九项经常性督导内容都要列出具体要求,并根据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制定操作细则。制定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建立领导小组定期议事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各种问题,确保各项督导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组建督学队伍。按照要求配备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的专业督学队伍。一是配齐专职督学。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编制配齐人员的基础上,为每个责任区配备至少1名专职督学担任组长。二是配好兼职督学。按照专业、年龄、层级结构合理等方面,配优配强兼职人员,基本覆盖各学科及教育管理领域的要求,通过全面考察、认真选聘、颁发证书的方式配备兼职督学。三是强化督学培训。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及教材,扎实组织开展好岗前及在岗的专、兼职督学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规政策、技术方法、学科领域、工作规范等。四是加强交流研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组织督学异地交流、研讨案例、现场观摩等形式,促使督学在督导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规范开展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按规范要求悬挂于学校门口醒目位置,标示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等内容。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督学标志牌和规范的《督学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挂牌上岗。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贯彻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定督学工作方案,各责任督学依此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不少于5次,督导内容包括《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主要事项、“均衡发展”等巩固提高及问题整改情况等。责任督学按照工作要点、方案和督导计划并依照工作流程扎实开展工作,督导前确定重点督导事项,督导中按职责流程扎实实施督导,督导后在《督导工作手册》中客观、公正、详细记录,及时如实向学校反馈,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对重大问题要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
(四)创新督导方式。努力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区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公开教育督导邮箱、教育督导QQ群、责任区督学微信群或QQ群,开辟教育督导新途径,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开展网上督导工作,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学校、责任督学及公众之间联络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交流探讨,凝聚合力,全力支持,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五)强化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问责机制,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工作制度。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学校、幼儿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该结合实际提出科学的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及相关要求。一般问题向学校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落实;重点问题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由教育督导室向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普遍问题及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反馈,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对各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价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对重视程度高、整改迅速成效好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表扬。
(六)重视结果运用。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优先建议权和监督权。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举办“督学座谈会”、“督学学期例会”,分享经验,聚焦问题,共商对策,并汇总意见和建议,送达有关部门和领导,以供决策参考。区教育局要强化对督导结果的运用,要将督导结果与校长绩效考核等进行挂钩,作为干部提拔、职称评定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对校长问责、年度考核、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要对先进和典型事例,在全区表彰通报、发布公告,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起到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8年10月—2018年12月)。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挂牌督导创新区工作领导小组,聘任督学,调整划分督学责任区,调配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召开全区创建工作会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培训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9年1月—9月)。依据省市挂牌督导实施方案和标准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三)评估验收阶段 (2019年10月—12月)。依据《辽宁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指标评分表》,逐项对标达标,自查自评,整改提高,通过市级初验,迎接省级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并确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中小学校挂牌督导的日常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落实创建工作,负责拟定文件、组织会议、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工作考核、信息对接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按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结合实际按时深入责任区,依据法律法规、督导规程、工作流程、操作细则等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协作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办公、学习、交流、研究等工作条件,要建立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问题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确保全区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三)落实条件保障。按照文件精神足额落实区级教育督导经费,保障责任督学正常开展督导活动。每个督学责任区要建成相对独立的责任督学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施设备,增强挂牌督导创新区创建工作氛围。
(四)严格奖惩问责。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督查跟进,进行季度点评、量化考核和奖惩通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从严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督学管理有关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督学“政治清醒、服从安排、深入一线、到点工作”等纪律规定,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典型。区政府督查室、区教育局要建立以暗访为主的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跟踪预警全方位督查机制,对在创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在挂牌督导中勇于担当、大胆干事、出现失误的校园长和责任督学根据情况容错纠错;对作风飘浮、失职渎职、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学校校长及责任区督学,视其情节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附件:千山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千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千山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 智
副组长:谢身凯
成 员:郭 强 毕丽娜 韩广慧 张学清 王 杰
陈一杨 甄丽红 马 俐 张丽莉 李 新
李丹阳 苏 微 姜 坤 胡 轶 刘 娟
周丽娜 刘鉴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