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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千文体发〔2018〕16号 关于印发《千山区文化体育局打击“黑广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21 02-29来源:文旅局作者:点击:

     

    各镇文化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治理“黑广播”工作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8]10号)和《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和集中整治违规设置使用调频广播电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新广媒字[2018]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千山区文化体育局打击“黑广播”专项

    整治的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千山区文化体育局

    2018年8月20日

     

    千山区文化体育局打击“黑广播”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治理“黑广播”工作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8]10号)和《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和集中整治违规设置使用调频广播电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新广媒字[2018]1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维护无线电播出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千山区文化体育局特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协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的原则,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四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以打开路,打防并举,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黑广播”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惩处非法经营、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建立有效防范和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黑广播”违法犯罪行为蔓延势头,保障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建设新汤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打击重点

    文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生产的无线电广播器材进行鉴定,认定其生产设备是否具备发射功能;对非法架设使用“黑广播”设备予以依法查扣,对相关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要全天候对“黑广播”进行监听,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文化局。

    各镇人民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逐一排查,是否有违规生产和销售“黑广播”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并同时对本辖区内“黑广播”进行监听,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组织机构

    打击“黑广播”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千山区文体局领导充分认识到“黑广播”源头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邱林林  区文体局局长

    副组长:谢  辉  区文体局副局长

    贾  睿  区文化执法大队队长

    组  员:张广辉  区文化执法大队副队长

    李  鹤  东鞍山镇文化站站长      

    刘  斌  唐家房镇文化站站长

    方  园  汤岗子镇文化站站长  

           于成洲  大屯镇文化站站长  

    崔瑞艳  甘泉镇文化站站长

    吴庆帅  大孤山镇文化站站长

     田  甜  区文化执法大队队员

           张  洋  区文化执法大队队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辉兼任。

       五、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从2018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时间为4个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20日—9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采取张贴布告、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制定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此次整治活动,在群众中树立生产销售“黑广播”设备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知晓私自安装和使用“黑广播”是违法违规行为,宣传“黑广播”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动员群众积极收集涉及“黑广播”线索,从源头上遏制“黑广播”违法行为的蔓延。

      第二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在做好辖区内“黑广播”监听同时,积极开展打击生产销售“黑广播”专项整治。第一,重点解决非法销售源头问题,迅速出击,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从严查处非法销售商,查处家电店、修理店、小杂货铺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堵死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设施的暗流渠道。第二,采取地面排查、信号监测与设立举报电话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大辖区内调频广播频率的监测监听力度。要专人负责非法调频广播信号监听,一旦发现非法广播电视台(黑广播)违法犯罪线索和相关证据后,迅速协调文化部门、公安部门和市无委办予以查处,坚决取缔非法广播电视台(黑广播)并收缴发射设备。

      第三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

      在“黑广播”专项整治阶段任务完成后,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全区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镇、村(社区)是否存在违规生产、销售、使用“黑广播”设施现象。验收完结后,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打击“黑广播”的责任感。要充分认识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将政治、讲大局”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迅速形成高压整治态势,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2、明确任务,增强打击“黑广播”的主动性。要认真谋划、积极推进、主动出击,设立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加强与公安、移动、电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开展全链条打击,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使用“黑广播”设备的违法行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打击“黑广播”的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好舆论工具,提高社会各界对打击治理“黑广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监督无线电秩序的自觉性,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调,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4、巩固成果,建立健全打击“黑广播”长效机制。要总结经验,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报共享,探索建立与公安、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查处非法电台的长效机制,实现分工协作、共同打击、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