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在鞍山市千山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16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初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抢先抓早,于1月28日召开交办工作会,对今年的人大议案建议进行分类交办;规范办理流程,强化领导责任;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满意度。建议提案办工作人员时时监控,定时报告,切实推进各项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2016年,区政府共承接区人大议案建议35件,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城建交通、文教卫生、民生保障、环境保护五方面工作。现已办结17件,7件在推进办理中;2件因相关政策规定无法办理,9件不在我区管辖范围内,已提交区人大呈请市人大督办。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着力推进建议落实,全面助力新城建设
(一)将建议办理与区域经济发展相融合,推动城区经济建设不断取得佳绩。
就张锡仁代表提出“关于改造升级大屯镇腰屯南国梨市场”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今年政府实事项目之一。项目勘测设计和招投标工作于上半年完成,改造升级投入资金150多万元,改造面积12000平左右,项目建设工作于9月全部完成,目前,广大果农已进入宽敞明亮的市场进行交易。
就王成林代表提出“关于在唐家房镇境内建一水果批发市场”的建议,唐家房镇选址什间房村水果集中卖点东侧,计划建设面积15000平方米,该地块为果园,动迁资金约需500万元,涉及农户83户,每年需增加失地农民保障金36万元,目前政府没有财力落实该项目。
(二)将建议办理工作与城区建设管理相融合,促进城区形象显著提升。
就谢德翠、张绍海代表提出“关于完善高标准大唐佳苑小区功能设施”的建议,大唐佳苑(汤一)部分回迁户的回迁派户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回迁进户前的准备工作。小区环境工程已经由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完成,包括小区内道路、绿化、监控、路灯、健身器材、垃圾桶等,共投入建设资金2400万元。自来水、燃气、电气、供暖工程管网的施工已经全部完成,待回迁进户后能够保证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就张绍海代表提出“关于汤一汤三回迁楼接煤气管道”的建议,目前,大唐佳苑(汤一)、汤海隆庭(汤三)已基本完成建设,小区内、外煤气管线均已铺设完成,由汤岗子新城厚德燃气公司负责煤气供给,目前正在进行回迁进户,待居民入住率达到80%后,燃气公司将对两个小区进行供气。
王奇代表提出“关于汤岗子镇新建小区煤气供给”的建议,目前汤岗子泉兴家园煤气外配套工程已经完成,由汤岗子新城厚德燃气公司负责煤气供给,目前正在进行内配套施工,预计年底前完成施工,实现供气。
就高喜泉代表提出“关于教导大队营区绿化”的建议,教导大队营区内绿化和养护不在我区绿地建设管理范围内,应自行绿化养护。营区东侧为建国大道,已经纳入二期基础绿地建设规划中,大配套指挥部已经完成设计、招标等工作。目前,各种管线已下完,辅路已竣工待明年开春后进行绿化。为了搞好军民共建工作,近年来区政府对营区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2014年营区建设训练场新铺草坪,区政府安排城建局出动水车浇水49车次,用水588立;2015年区政府派出一台洒水车帮助浇灌草坪一个月。
就孙明代表提出“关于汤岗子疗养院正门以东道路安装路灯”的建议,区政府责成城建局实地勘测,凤翔路东至泉兴家园是2015年由市建委移交给我区的一条次干道路——中旅街,该路移交时属在建道路,路面层没有铺设,两侧没有路灯设计。目前,中青旅路面修建工程基本完成;9月以来已进行2次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因报名单位不足3家而流标。预计12月10日左右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可最终确定施工单位,待明年开春可施工安装。此项工程预计投入76万元。
就王洪艳代表提出“关于汤岗子医院建设污水处理站”的建议,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与汤岗子医院共同规划建设。年初以来,区环保局多次到汤岗子医院进行督促检查,并与院方就建站事宜进行沟通。汤岗子医院作为建站主体由于资金难题现正在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制定建设方案;区环保局已向市环保局申请建站资金。目前,此项目已列入鞍山市环保局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资金拨付时间确定后,即刻开始建设。
就齐志波代表提出“关于改造大屯河整治环境”的建议,区政府安排水利局、环保局现场勘验,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一是 2013年全区投资2200万元对大屯河进行了全面的综合整治,今年6月底已完成对大屯河的验收工作;二是今年全区共投资200余万元开展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出动各型车辆116台,人员342人,清理垃圾1.8万立,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三是积极开展对大屯河的联合执法活动,水利局、环保局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四是充分发挥大屯沿河村水管员作用,设置垃圾箱和垃圾周转站,由村环卫人员每天及时将垃圾清理干净。
就赵云峰代表提出“关于大孤山镇对桩石村修砌河道”的建议,区政府安排水利部门对此建议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大孤山对桩石河已列入国家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该工程于2016年4月29日正式施工,治理河道及7条支流11.453公里,其中对桩石河干流6.37公里,支流4.558公里,大孤山河段0.525公里,工程总投资825万元,于9月28日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工作。
(三)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文教卫生发展相融合,教育、医疗、惠民设施不断完善,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
就吴殿伟等9名代表提出“关于新农合报销比例过低”的建议,自2005年实行新农合政策以来,就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当年结余控制在15%以内”作为基本原则,每年报销比例都由省级层面制定政策,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略作微调,农民受益程度随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而增加。2015年千山区参合农民报销比例高于文件规定、高于其他县区及周边城市,全年共筹集4380.87万元,总支出3959.54万元,基金使用率90.38%,外转患者平均报销比例为45.33%。同时像尿毒症透析治疗基本上全部报销;22种重特大疾病按70%报销。2017年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在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的情况下,新农合报销比例会进一步提高。
就陈延久代表提出“关于唐家房镇中心小学和太平沟小学铺设橡胶操场”的建议,区政府责成唐家房镇、区财政局、区教育局认真研究论证并组织实施。年前,唐家房镇向市发改委申请“三年滚动计划”专项资金187万元,原计划2017年实施。但根据今年6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合成材料面层跑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各校停止在建和拟建的塑胶跑道。因此,两小学建塑胶操场暂不能实施。
就陈延久代表提出“关于在唐家房镇建一座公立幼儿园”的建议,区政府责成唐家房镇、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实地调查,唐家房镇现有私立幼儿园13所,可容纳适龄儿童600余名,现在园儿童397名,且唐家房村现有一座市级示范幼儿园,可满足群众需要。兴建公立幼儿园存在建设资金不足、无土地指标等难题,唐家房镇将致力于经济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建中心幼儿园。
就赵云峰代表提出“关于大孤山镇第二小学修缮校舍”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协调大孤山镇、财政局、教育局反复研究、强力推进,并将此建议列入区政府十件实事项目之一,8月23日完成教师办公区域及附属教学区域、主教学区域的修缮,同期交付使用。
就李根代表提出“关于修建大屯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大屯中学位于港中旅项目动迁区域,该地块已摘牌出让。区政府将协调国土分局、规划局、教育局、大屯镇等相关部门重新进行选址和建设,待选址后由区政府协调规划、国土、大屯镇、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就孟艳萍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甘泉镇建设学校食堂”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学生就餐问题,但鉴于甘泉镇政府现有财力不足,甘泉镇学校是在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校区,因此暂无力建设一座高标准的公办食堂。甘泉镇政府将致力于经济发展,不断增强自有财力,争取早日让师生吃上营养餐、放心餐。
(四)将建议办理工作与城区交通枢纽相融合,交通网络日趋完善,新城骨架不断拉伸。
就张绍海代表提出“关于在网户屯村唯一路口与鞍山路相交处修路口的”建议,6月22日,区政府组织市规划局、大配套指挥部、唐家房镇、网户屯村,召开专题协调会,市规划局已同意在此处修建路口,该路口已于10月开设并施工完毕。
就王希楠代表提出“关于在汇园路獐子窝村路口设置限速设备”的建议,区政府协调大配套指挥部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千山大队共同办理,目前汇园路工程建设施工部分已基本结束,交警部门将于12月10日前将限速标志安装完毕。
就高喜泉代表提出“关于教导大队南北门外道路整修扩建”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大配套工程指挥部已对北门道路进行原路修复,但教导大队要求加宽,由于该条道路产权归属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运输设备修造厂(土地账号:401551) ,且涉及周边土地动迁等问题,我区无法进行道路拓宽建设。南门道路因全市道路整修数量多、任务重,按照所整修道路的重要程度、破损程度等排序进行,我区正积极争取尽快将此条道路纳入维修计划。
(五)将建议办理工作与保障群众利益相融合,民本民生不断得到夯实,百姓生活环境更加舒适便捷。
就王成林代表提出“关于整合全区敬老院,成立一家综合敬老机构”的建议,2009年,我区利用省市配套资金已建成了千山区托管中心(大孤山镇敬老院),属综合性敬老院,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基础设施配套完备,护理人员多为专业机构培训人员,最高可容纳200名养员。截止目前,托管中心已接纳87名养员。同时全区6个镇都有敬老院,因此再建反而是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就王希楠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大孤山镇花麦屯村部分村民用水问题”的建议,是指花麦屯村新立屯地区,毗邻大孤山铁矿采矿区,因采矿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当地居民饮用水出现困难。区镇村三级政府协调大孤山铁矿解决问题,2016年3月,大孤山铁矿利用自身的饮用水井供应新立屯地区,该地区60户200余人居民用水问题已得到解决。
就陈延久代表提出“关于千山区医保与市政医保并网”的建议,鞍山市人社局于11月9日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医保经办机构于12月28日停用现有的系统,2017年将全面启动新的医保系统。11月15日,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确保实现县级统筹向市级统筹的平稳过度,并委托东软公司开发医保软件,现正在同各家药房和各家医院连接网通专线。2017年1月1日,鞍山市的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将会实现市级统筹。届时,千山医保卡将与市里医保卡享受同等功效,做到市级行政区域内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的统一。
就孙明代表提出“关于汤岗子泉兴家园小区办理房产证”的建议,目前,汤岗子泉兴家园已基本完成回迁安置,区建设办负责代建费发票的开具工作。该小区的房屋产权证代建费发票开具工作原计划于2017年5月前办理完成。截止9月末,900户回迁户的房屋产权代建费发票开具工作已经完成,其余1510户正在办理。10月1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世超主持召开业务会议,要求千山区、高新区、经开区停止回迁房权属登记,统一交由市国土局办理,对已经办理登记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重新核实。我区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房产证办理相关事宜。
就关高稳代表提出“关于修缮汤岗子娘娘庙广场”的建议,区政府已责成区民宗局对此建议进行办理,根据宗教条例的要求,宗教场所遵循“三自”原则,即自制、自养、自传,宗教部门对其进管理监督。原则上如需改扩建应向管理部门请示,得到批复后,以自筹资金的方式修建。经与代表沟通,同意与相关部门协商后,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推进。今年10月,庙宇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已修建完工。
二、因相关政策文件原因无法办理的建议2件
1.就高凯代表提出“关于方便群众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的建议,提出缩短中午休息时间提前为群众服务,下午3:30分提前下班及交通补贴的建议,行政单位作息时间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现作息时间是与其它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百姓作息时间接轨,更加方便其它部门和群众办事;同时中央已取消各种补贴发放,此建议因政策限制原因无法办理。
2.就李兵代表提出“关于在甘泉村外建立养殖小区”的建议,提出将甘泉村100亩基本农田改为养殖用地,因《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规定:“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其中“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故该建议因政策限制原因无法办理。
三、结转2015年区人大一件议案
2015年由刘永军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城市污水流经旧堡村段,严重影响两岸居民生活质量,疫情得不到有效防控”的区人大议案,区政府责成水利局设计施工方案,委托东鞍山镇实施,资金由区政府承担。东鞍山镇按照区政府要求,根据水利局设计的方案进行了招标并完成了施工前准备。今年初市人大会议上,我区代表团将此议案提交给市人大,市人大将此议案列为政府建议,并由市住建委实地勘察后,认为原设计施工方案不可行,并将此段污水河治理纳入到市住建委计划之中。该项目施工需穿越铁路地道桥,目前正在等待铁路部门审批,待其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经与上级人大和相关部门沟通,无法在我区管辖范围内落实解决的建议9件
有9项建议所涉及的问题,经与上级人大和相关部门沟通,无法在我区管辖范围内落实解决的建议,区政府已提交区人大呈请市人大督办。这9项建议是:
1.尹志宣代表提出“关于整治四方台到旧堡段污水河”的建议;(铁东区)
2.陈齐东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鞍山十三路公交线延伸到甘泉镇”的议案;(市交通委)
3.李兵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调整完全失地保障”的议案;(市政府)
4.马永涛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议案;(市农委)
5.吴殿伟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彻底治理尾矿粉尘污染”的议案;(市环保局)
6.邓九斌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城建拆迁工作2006年10号文”的建议;(市政府)
7.王希楠代表提出“关于大孤山镇獐子窝村申请开通公交车”的建议;(市交通委)
8.柳钢代表提出“关于大屯镇陈家沟村开通客运班车线路”的建议;(市交通委)
9.张绍海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汤岗子新城唐家房地域规划”的建议。(市规划局)
各位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在区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积极履职、全力以赴、通力协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人大和各位代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强化措施、改进作风,全力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将人大代表的智慧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