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6日在鞍山市千山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上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居庆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2016年上半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年初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抢先抓早,于1月28日召开交办工作会,对今年的人大建议进行分类交办;规范办理流程,强化领导责任;加强沟通与交流,确保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都达到100%。提案办工作人员时时监控,定时报告,切实推进各项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2016年,区政府共承接区人大建议35件,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城建交通、文教卫生、民生保障、环境保护五方面工作。其中:经济发展类2件,城建交通类16件,文教卫生类6件,民生保障类9件,环境保护类2件。截止目前,已办结4件,与代表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19件在推进办理中;3件因相关政策规定无法办理,9件不在我区管辖范围内,已提交区人大呈请市人大督办。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已办理完结建议4件
1.就齐志波代表提出“关于改造大屯河整治环境”的建议,区政府安排水利局、环保局现场勘验,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一是 2013年千山区投资2200万元对大屯河进行了全面的综合整治,今年6月底已完成对大屯河的验收工作;二是今年全区共投资200余万元开展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出动各型车辆116台,人员342人,清理垃圾1.8万立,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三是积极开展对大屯河的联合执法活动,水利局、环保局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四是充分发挥大屯沿河村水管员作用,设置垃圾箱和垃圾周转站,由村环卫人员每天及时将垃圾清理干净。
2.就王希楠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大孤山镇花麦屯村部分村民用水问题”的建议,是指花麦屯村新立屯地区,毗邻大孤山铁矿采矿区,因采矿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当地居民饮用水出现困难。区镇村三级政府协调大孤山铁矿解决问题,大孤山铁矿利用自身的饮用水井供应新立屯地区居民用水,该地区居民用水问题已得到解决。
3、就赵云峰代表提出“关于大孤山镇第二小学修缮校舍”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协调大孤山镇、财政局、教育局反复研究、强力推进,并将此建议列入区政府十件实事项目之一,8月末已全部完成教师办公区域及附属教学区域、主教学区域的修缮,现已交付使用。
4、就张锡仁代表提出“关于改造升级大屯镇腰屯南国梨市场”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此建议,已将该项建议列入今年政府实事项目之一,并责成大屯镇与服务业局进行推进。项目勘测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已于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已于8月末全部完成。
二、正在推进办理中建议19件
(一)经济发展类1件
1.就王成林代表提出“关于在唐家房镇境内建一水果批发市场”的建议,唐家房镇选址什间房村,计划建设面积15000平方米。但因无土地指标,导致该项目至今无法落实。目前,唐家房镇正积极与土地部门沟通争取土地指标,逐步协调有关问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施工。
(二)城建交通类9件
1.就谢德翠、张绍海代表提出“关于完善高标准大唐佳苑小区功能设施”的建议,区政府积极协调大配套指挥部,根据新城建设总体规划,回迁小区大唐佳苑(汤一)一期目前正在进行建设,回迁派户工作已经完成,计划于2016年10月交付使用并回迁进户。小区环境规划方案现已完成,包括小区内道路、绿化、路灯、健身器材、垃圾桶等,预计投入资金2400万元,计划2017年5月完成,自来水、燃气、电气、供暖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小区交付使用后,一年保修期内的电梯维保工作由电梯供应厂商进行维保,保修期外的电梯维护工作将统一交由该小区的房产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2.就张绍海代表提出“关于汤一汤三回迁楼接煤气管道”的建议
3.就王奇代表提出“关于汤岗子镇新建小区煤气供给”的建议,区政府协调大配套指挥部和建设办推进,目前,汤岗子泉兴家园已回迁入住,大唐佳苑(汤一)一期、汤海隆庭(汤三)一期目前正在进行建设,计划于2016年10月交付使用并回迁进户。三个小区内均铺设了煤气管线,但由于外配套无气源,现无法供应煤气,等待市煤气公司与我区进行对接后方可供应。
4.就高喜泉代表提出“关于教导大队营区绿化”的建议,教导大队营区内绿化和养护不在我区绿地建设管理范围内,应自行绿化、养护。为了搞好军民共建工作,近年来区政府对营区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2014年营区建设训练场新铺草坪,区政府安排城建局出动水车浇水49车次,用水588立;2015年区政府派出一台洒水车帮助浇灌草坪一个月。区政府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驻区部队提供各项支持和帮助。
5.就孙明代表提出“关于汤岗子疗养院正门以东道路安装路灯”的建议,区政府责成城建局实地勘测,凤翔路东至泉兴家园是2015年由市建委移交给我区的一条次干道路叫中旅街,该路移交时属在建道路,路面层没有铺设,两侧没有路灯设计。现已列入我区2016年建设计划,路灯照明工程正在设计过程中,目前财审已经通过,预计投入76万余元,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6.就王洪艳代表提出“关于汤岗子医院建设污水处理站”的建议,由于区环保局不具备专项资金支出权限,无法直接提供资金支持,但可根据鞍山市环保局[2015]114号文件精神,将汤岗子疗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列入2017年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申报工作已经结束),向市环保局申请专项资金进行污水站建设。
7.就赵云峰代表提出“关于大孤山镇对桩石村修砌河道”的建议,区政府安排水利部门对此建议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大孤山对桩石河已列入国家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055.94万元,该工程已于2016年4月29日正式施工,预计工程于9月30日施工结束,于11月底实现全面验收,治理后的对桩石河将是一个防洪与生态完美结合的山洪沟治理的典范工程。
8.就张绍海代表提出“关于在网户屯村唯一路口与鞍山路相交处修路口的”建议,大配套指挥部已向市规划局发函,并附该开设路口的建议。6月22日,区政府组织市规划局、大配套指挥部、唐家房镇、网户屯村,召开专题协调会,市规划局已同意在此处修建路口,但需修改规划,目前大配套指挥部正在组织施工图设计。
9.就王希楠代表提出“关于在汇园路獐子窝村路口设置限速设备”的建议,区政府协调大配套指挥部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千山大队共同办理,目前汇园路工程建设并没有施工结束,主要是黑石崖处高填方,需今年雨季自然沉降结束后才能铺设最后面层,然后组织交通设施施工。
(三)文教卫生类5件
1.就吴殿伟等9名代表提出“关于新农合报销比例过低”的建议,自2005年实行新农合政策以来,就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因此报销比例都是在省级层面确定的,县区只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微调。同时像尿毒症透析治疗,基本上全部报销;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按比例报销;22种重特大疾病按70%报销等等。从2015年支出情况看,外转患者平均报销比例为45.33%,区级为62.36%,镇级为71.23%,总平均为49.44%。新农合政策在解决广大群众就医负担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与群众需求间的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这种供需矛盾也是促进各级政府今后不断努力工作的方向。
2.就陈延久代表提出“关于唐家房镇中心小学和太平沟小学铺设橡胶操场”的建议,区政府责成唐家房镇、区财政局、区教育局认真研究并组织实施。今年初,唐家房镇中心小学实施1.1万平方米操场硬覆盖项目,按每平方米铺设费用170元,向中央预算资金申请“三年滚动计划”专项资金187万元,资金预计2017年到位,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由于唐家房镇受财政资金限制,两所小学同时铺设橡胶操场项目暂不能进行,镇政府将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或待镇财政状况转好后,逐步实施。(目前橡胶操场在全国范围内都出现了质量问题,均已停建)
3.就陈延久代表提出“关于在唐家房镇建一座公立幼儿园”的建议,由区政府协调唐家房镇、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共同办理此建议,三家单位正在研究制定唐家房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划,由于唐家房镇受财政资金限制,兴建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暂不能进行,镇政府将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或待镇财政状况好转后,逐步实施。
4.就李根代表提出“关于修建大屯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大屯中学位于港中旅项目动迁区域,该地块已摘牌出让。区政府将协调国土分局、规划局、教育局、大屯镇等相关部门重新进行选址和建设,待选址后由区政府协调规划、国土、大屯镇、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5.就孟艳萍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甘泉镇建设学校食堂”的建议,区政府责成甘泉镇政府对此事进行办理,甘泉镇学校是在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校区,但鉴于甘泉镇政府现有财力,暂无力建设一座高标准的公办食堂。为暂行缓解学校师生的就餐压力,甘泉镇将继续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的监管,依法规范学校周边餐饮网点的经营行为,使其为师生们提供卫生可口经济实惠的食品,并在每天午餐时间安排4名学校领导带队维持校园周边秩序,确保师生就餐的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在此基础上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扶持,努力发展经济,增加自有财力,争取早日把食堂建起来,让师生早日吃上营养餐、放心餐。
(四)民生保障类4件
1.就王成林代表提出“关于整合全区敬老院,成立一家综合敬老机构”的建议,区政府责成民政局调查了解,我区共有院内五保户112人,分散在6个镇的敬老院,2009年,经省市配套资金建成了千山区托管中心(大孤山镇敬老院),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最高可容纳200名养员,基础设施配套完备,护理人员多为专业机构培训人员,其已属综合性敬老院,截止6月底已接纳87名养员,该院与唐家房镇敬老院相距不超过10公里,如再建反而是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就陈延久代表提出“关于千山区医保与市政医保并网”的建议,根据辽政发【2011】17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市级统筹工作,因而联网千山区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受此影响,导致千山医保卡在使用范围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市医保局定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统筹向市级统筹的过度,但由于海城市、岫岩县、台安县的缴费标准、相关政策以及待遇水平跟市里相差很大,导致一直延后。预计2016年底,鞍山市的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将会实现市级统筹,届时,千山医保卡将与市里医保卡享有同等功效。
3.就孙明代表提出“关于汤岗子泉兴家园小区办理房产证”的建议,根据我区回迁安置的总体规划,汤岗子泉兴家园已基本完成回迁安置,该小区的房屋产权证前置手续的办理工作正在进行。由于我区回迁户众多,区建设办同时开放两条专线为回迁户开具房屋产权证办理的前置要件,计划于2017年5月前办理完成。截止上半年该小区700户回迁户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前置要件已完成,已有30套房屋的前置要件经审核后已移交给汤岗子镇,其它房屋的前置要件正在进行二次审核,待审核后由汤岗子镇人民政府为回迁小区的回迁户发放,届时回迁户可持由区建设办、区拆迁办联合出具的房产证办理的前置手续前往区房产发证中心办理即可。
4.就关高稳代表提出“关于修缮汤岗子娘娘庙广场”的建议,区政府已责成区民宗局对此建议进行办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宗教场所遵循“三自”原则,即自制、自养、自传,宗教部门对其进管理监督。原则上如需改扩建应向管理部门请示,得到批复后,以自筹资金的方式修建。经与代表沟通,同意与相关部门协商后,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推进。
三、因相关政策文件原因无法办理的建议3件
1.就高凯代表提出“关于方便群众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的建议,提出缩短中午休息时间提前为群众服务,下午3:30分提前下班及交通补贴的建议,行政单位作息时间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现作息时间是与其它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百姓作息时间接轨,更加方便其它部门和群众办事;同时中央已取消各种补贴发放,此建议因政策限制原因无法办理。
2.就李兵代表提出“关于在甘泉村外建立养殖小区”的建议,提出将甘泉村100亩基本农田改为养殖用地,因《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规定:“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其中“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故该建议因政策限制原因无法办理。
3.就高喜泉代表提出“关于教导大队南北门外道路整修扩建”的建议,因代表提出建议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全区2016年道路修建已在此之前拟定完毕,道路的修建计划已不能修改,因考虑到教导大队实际情况,为切实解决官兵战备训练的困境,积极把该建议纳入到2017年全区整修计划。
四、不在我区管辖范围内议案建议9件
有9项建议所涉及的问题,经核实均不在我区管辖范围内,区政府已提交区人大呈请市人大督办。这9项建议是:
1.尹志宣代表提出 “关于整治四方台到旧堡段污水河”的建议;
2.陈齐东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鞍山十三路公交线延伸到甘泉镇”的议案;
3.李兵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调整完全失地保障”的议案;
4.马永涛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议案;
5.吴殿伟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彻底治理尾矿粉尘污染”的议案;
6.邓九斌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城建拆迁工作2006年10号文”的建议;
7.王希楠代表提出“关于大孤山镇獐子窝村申请开通公交车”的建议;
8.柳钢代表提出“关于大孤山镇陈家沟村开通客运班车线路”的建议;
9.张绍海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汤岗子新城唐家房地域规划”的建议。
五、结转2015年区人大一件议案
2015年由刘永军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城市污水流经旧堡村段,严重影响两岸居民生活质量,疫情得不到有效防控”的区人大议案,区政府责成水利局设计施工方案,委托东鞍山镇实施,资金由区政府承担。东鞍山镇按照区政府要求,根据水利局设计的方案进行了招标并完成了施工前准备。今年初市人大会议上,我区代表团将此议案提交给市人大,市人大将此议案列为政府建议,并由市住建委实地勘察后,认为原设计施工方案不可行,并将此段污水河治理纳入到市住建委计划之中。该项目施工需穿越铁路地道桥,目前正在等待铁路部门审批,待其同意后方可施工。
上半年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承办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正在有序进行。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对已办结的建议进行完善,对未办理完结的人大建议继续推进并跟踪落实。希望人大各位领导及代表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及时加以修正,力争在年底给区人大代表及全区人民一份满意答卷。